The Republic of Agora

【初選47人案・審訊第 81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7.07

  • 劉偉聰稱由助理告知初選共識、理解不綑綁當選後行為
  • 劉偉聰稱不用WhatsApp不看FB遭官質疑方便開脫 劉:這是我選擇的生活方式

image01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踏入審訊第81天。大律師劉偉聰今繼續作供,就初選提名表格列明支持和認同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劉表示他只曾出席首次九西協調會議,故向助理查詢,獲悉共識包括目標議席數量、及會用電子和實體票等;並理解計劃目標只是策略性投票助民主派爭立會過半,但不綑綁當選後行為。法官質疑劉為何沒有再確認,劉強調他當時只是認為自己參與初選,最重要的是目標議席和參選名單數。就警方在劉辦公室搜出的初選論壇筆記,劉稱不知道由誰準備、他當時亦不知悉,而筆記提及「法治已死」的字眼,他亦表明「我從來不說『法治已死』」。

此外,劉表示《國安法》頒布後,他任國安法首被告唐英傑代表律師,亦曾研讀條文,惟檢視選舉材料後認為沒有違法,故無改變立場並繼續參選,惟他唯一沒考慮自己會干犯串謀:「因當時我只是認為自己參與初選。」

劉偉聰稱獲助理轉述九西4點「共識」 理解目標僅爭立會過半無綑綁當選後行為

參選九西的前深水埗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今繼續作供。就初選提名表格,他供稱是由其助理李先生提供,他簽署前有仔細閱讀。對表格上提及「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劉表示因他只出席了首次九西會議,故當時曾問助理「共識」是指什麼,助理表示曾問民主動力,共識是指九西目標議席為4席、初選後才決定參與正式選舉的名單數目、會有電子及實體票,以及參選人要幫忙找地方設立票站。

image02 ▲ 劉偉聰

劉表示他對這些答案感到滿意,只是對要參選人找票站感到有點奇怪,認為可能會有不中立的問題。他強調,「我當時認為我在參與初選」,即是民主陣營間就參選資格的競爭,「最重要的便是目標議席數目和合資格參與正式選舉的名單數目⋯⋯而我一直也不知道會綑綁初選與當選後在立法會的行為。」

至於「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劉指他認為只是計劃的正式名字,而非任何文件,又指以往一直只以為叫「民主派初選」,當時才首次發現計劃有正式名字;至於「目標」,他認為是選取勝算最高的參選人參與正式選舉,以達致「策略性投票」並增加民主派立會過半的可能性。劉並指,他交表前沒有與組織者表示會參與初選。

官質疑無再確認共識及目標 劉強調對助理答案感滿意、僅參加初選

法官陳慶偉續問,戴耀廷在首次會議上已談及否決權,劉有查詢否決權的議題已被解決了嗎?劉指沒有,重申當時不認為有此關注,亦不知道初選是綑綁當選後行為。陳續指但其實除目標議席外,其餘3點均並非目標,只是一些流程(logistics)的問題,問經過那麼多區的那麼多次會議,唯一的共識只是取得4個議席,劉不覺得很奇怪嗎?劉說他不覺得,亦不知道其他區發生的事。

陳再追問,劉曾加入香港皇家警察、獲政務官有條件取錄,均會做很多準備,現在首次參與立法會選舉應是很重要的事,但卻說對什麼都不感興趣,助理說目標是取得4席就已感滿意?又指參與初選亦要付1萬元按金,並非「免費午餐」,「如果我要付1萬元,我會看,我會問」,而訂金收據亦再表明「必須支持和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及計劃目標,如違反將不會獲發還按金。劉強調他當時已感滿意,因認為自己只是參與初選,他亦不知道有第二次會議。

陳慶偉再問,劉在選舉論壇上有否問其他參選人有出席過多少次協調會議、或會上達成了什麼共識。劉說他沒有,因他當時根本沒為意有其他協調會議,亦就他對共識的理解感到滿意。陳追問,但其他參選人均是他的競爭對手和敵人,如果劉不認識他的敵人,如何能打敗他們?陳又指劉是一名大律師,一定會知道法庭最重要的規矩是:「認識你的法官!(Know your judge!)」劉回應,他有仔細閱讀其他參選人的政綱,知道他們的政治立場和光譜,但不視他們為「敵人」;又指了解其他參選人也與協調會議共識無關。

劉承認估計勝算微、立場屬「非常不黃」

陳續問,是否因為劉認為自己勝算很微,所以不關注其他事?劉同意其勝算較微,當時估計張崑陽會是最高票者,其次為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而劉估計自己或排在第5或第6名、最多亦只能排第4,最終他排名第6。劉並解釋,就「鬥黃」而言,他是「非常不黃(very not yellow)」。

image03 ▲ 左起: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張崑陽

劉選舉單張無提否決預算案 提「威權壓力」指中央及特區政府無維護一國兩制

法官續問及劉偉聰的選舉單張,劉確認沒提過否決預算案或議案,並指重點是希望改善或修訂法律,為警暴問責,及「民權重光」。劉解釋,原想沿用他參與區選的口號「Let the people see the sun」,惟因團隊認為會與張崑陽(Sunny Cheung)混淆,故最終僅用「民權重光」,希望仍保有「光」的意思。

陳慶偉續引政綱的英文版本,提及「目睹威權對香港司法制度持續不斷的壓力和攻擊(“witness the unceasing authoritarian pressure and tyrannical attacks on the Hong Kong legal system”)」,問劉「威權壓力(authoritarian pressure)」是指什麼?劉表示,是指特區政府和中央沒有維護(upheld)一國兩制。劉一度欲講述政治學的理論,惟陳慶偉打斷指對理論沒有興趣,笑言「我知道你閱讀很多,但我不,我只是對審訊這單案和處理案中的問題有興趣」。劉又解釋,用「壓力」一字,是因特區和中央政府並非每刻都在做壞事,但當他們沒有維護一國兩制,該壓力就變為威權。

劉稱需正常運作立會方能通過修訂法案、不會違反法治

劉在法官追問下,同意該句主要指《逃犯條例》,亦不是指整個政權,而是指某些政策或政府的某個部分。政綱英文亦提及「我們會同樣勇猛捍衛普世權利和自由(“We will defend with equal ferocity our universal rights and freedom.”)」,陳問「同樣勇猛(equal ferocity)」指什麼措施?劉指修改法例。陳慶偉問:「不是否決預算案?」劉否認並指:「我需要政府、我需要正常運作的立法會才能通過修訂法案。」

陳慶偉指,那或是他的想法,但其他參與者不是這樣想,而是想用盡一切方法。劉指他不肯定其他人是否如此絕望或願意犧牲所有,但就民主選舉而言,「如果我有人民的授權(mandate),我只會做我認為對的事、和我選民支持的事」,同意法官指他重視法治的價值,不會想做任何違反法治的事。

被搜得論壇筆記 劉偉聰稱不知由誰準備、論壇無使用

就選舉論壇,李運騰問及劉偉聰何時開始準備。劉表示,「我不想聽起來很自大,但我自大學起已是經驗豐富的辯論員,獲得很多獎項,如果說我要準備,那是說得輕了(understatement),我整個人生都準備好辯論,我沒有特別哪一刻為這個論壇作準備」,但補充他有花時間看別人的政綱。陳慶偉笑說:「你看,你令在場的律師都汗顏。」

法官李運騰續問及在劉偉聰辦公室搜得的「625 Debate 要點」,劉確認是從其辦公室搜得,但表明不是由他本人準備,是在收到控方文件夾才首次得知有此份文件,他在論壇上沒有使用、亦沒有獲任何人告知可以使用,也不認得文件上的字跡。被問辦公室由誰使用,劉指不是與他人共用,而他有招募選舉經理、5名核心義工和10名大學實習生,其助理李先生則負責區務。

李運騰問及筆記「黃碧雲:為何不簽署初選立場確認書?是否連否決財政算案,這樣制度內的抗爭都不願意承諾?」,指似乎顯示草擬者知道黃碧雲沒有簽署,那應知道劉的名字有出現在聲明上,問為何劉昨又說論壇前數日才得知?劉重申他完全不知道誰準備筆記,而且那人也完全不了解他:「我不會口頭攻擊一名女士,這完全是錯的!」陳慶偉問,即他的助理完全不了解他?劉重申他不知道誰撰寫,亦沒要求任何人撰寫,筆記上出現的很多話他也完全沒有說過。

筆記提「法治已死」 劉稱他從不這樣說、論壇提「法治係唔會死」

陳追問,即有人無故(out of the blue)出於好心幫助劉?劉稱不能作出揣測,但後稱如一定要猜,一定是由一個很想幫忙但不了解他的人所寫。陳提及,但筆記提到的一些議題也有在劉的論壇發言或政綱出現,所以劉是說一切全屬巧合?劉解釋,他在辦公室會與職員和實習生傾談,讓他們了解他的取向和願景,亦當然可能有談及相同的話題。

李運騰主動指,劉偉聰論壇上曾說「法治係唔會死」,與筆記「被問的回應」下提及「法治已死」字眼有所不同。劉重申,因準備筆記的人不了解他,「我從來不說『法治已死』⋯我怎會說『法治已死』?(“I never say ‘法治已死’… How would I say ‘法治已死’?”)」,重申整份筆記也與他完全無關。陳慶偉指,也可以另一種方式解讀,即若劉當選後,法治就不會死,惟劉認為是過份解讀。劉續在陳仲衡追問下,同意「法治已死」僅屬回應問題的議題、而非回應的答案和立場,相關的答案是寫在「法治已死」之後。

劉強調,不希望為一份不知是誰撰寫的文件負責,李運騰指理解其證供,但劉是否真的對筆記不知情,法庭會再決定。

論壇提「啟明兄」 劉稱為人老派喜叫人「乜乜兄」

此外,筆記亦另提及「啟明兄,我知道你有簽署共同綱領,你點睇有些候選人冇簽署共同綱領呢?會唔會質疑他們的抗爭意志?」,何啟明早前稱簽署「墨落」時無意否決預算案,陳慶偉指,似乎筆記草擬者並沒有讀出何啟明這個意圖,劉同意。

陳仲衡並問,筆記提及「啟明兄」,而劉在選舉論壇亦有稱何為「啟明兄」,劉同意,指二人是好友。陳慶偉笑問,所以準備筆記的人知道劉的想法(“… can read your mind”),兩人都很尊敬何?庭上傳出笑聲,何啟明則輕輕皺眉和「O嘴」。

劉說他不能代其他人說話,並指他在論壇上亦不止稱何為「兄」,亦稱馮達浚為「達浚兄」,並指「說我老派(old-school)吧,我喜歡叫人『乜乜兄』」。陳慶偉笑問那他怎樣稱呼女士?劉說視乎年紀,庭上多人大笑,陳指尊重應不取決於年紀,劉欲再解釋,惟陳說「算了(“Forget it.”)」。

劉稱《國安法》後曾檢視選舉材料 認為無違法故無改變

劉偉聰續指,《國安法》生效後,他出於學術和知識上的興趣、加上是《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的代表律師,曾研讀《國安法》條文,惟由於當時未有任何案例或權威,故他以普通法的方法閱讀,特別是當中四大罪行及有關保釋的條文。劉續指,他當時檢視自己的立場和選舉材料,但認為沒有任何違反《國安法》之處,他亦沒有改變他的選舉材料和政治立場。劉指,他唯一沒考慮的就是「串謀」,「因當時我只是認為自己參與初選。」

劉續補充,當時除選舉論壇,亦有辦街站宣傳,他亦曾讀過《國安法》後有關戴耀廷等組織者對初選合法性看法的報導,但他沒有從組織者收過任何相關訊息。劉最後指,初選結束後因他只是排名第六,故即時停止選舉工程,並着助理發文表示尊重結果。

劉偉聰主問完畢,續由控方盤問。

image04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踏入審訊第81天。劉偉聰今在盤問下表示,自己不使用 WhatsApp,主要由助理與初選組織者聯絡,遭法官質疑。劉解釋自己是私密的人,不喜歡使用社交媒體,惟法官質疑組織者於本案以 WhatsApp 傳送協調文件,劉的說法是「方便的開脫理由」。劉其後自願提供手機密碼讓控方查證,但終解鎖不果。劉最後於覆問表示,留意到法庭對他不用 WhatsApp 的關注,但他指自己家中沒有電視和電腦,只有書本、音樂和兩隻貓,「這是我選擇的生活方式」。劉完成兩天自辯,同參選九西的黃碧雲決定不作供,料下周一將由參選九東的前民協主席施德來作供。

此外,劉偉聰今指自己不看《蘋果日報》、無看過戴耀廷在該報的文章及 Facebook 帖文,指自己不看別人 Facebook,兩名法官聞言指自己亦不看別人 Facebook。劉又重申雖沒簽署「墨落無悔」,但無要求移除姓名是為免人誤以為他反對「五大訴求」,並引述何啟明早前稱當時「唔知咁大鑊」,主控周天行表示:「那你現在知道了。」

劉偉聰稱不用WhatsApp、無收組織者訊息 官質疑是方便的開脫理由

劉偉聰今早完成主問,並接受主控周天行盤問。劉表示自己從沒有政治聯繫,不會自視為抗爭派,而其議員助理李大衛(音)當初只是告知他泛民有一個開放予所有有意參選立會者的會議,但他沒問李從何得知。控方問其助理有否與組織者聯絡,劉指他應與組織者有接觸,否則不會知道協調會議的資訊,但對他如何獲得資料不關注,直言「我有其他工作要做」。

劉亦表示,自己從不用 WhatsApp,從沒從組織者收過任何文件或相關訊息。法官陳仲衡問那組織者如何與他聯絡,劉稱是通過助理。法官陳慶偉亦問他為何不用 WhatsApp,劉自言是一個私密的人(private person),「我不喜歡使用社交媒體也不喜歡 WhatsApp 的群組對話,不想參與群組討論」,只會打電話或以蘋果手機的 iMessage 與親友聯絡。

陳慶偉多次追問劉沒用 WhatsApp 的原因,指若劉沒有電話,可理解他不用 WhatsApp,但如他有電話,「我不明白為何你完全不用WhatsApp?」劉指他沒有任何事要隱瞞,只是他不喜歡用那些軟件。惟陳再指,本案初選組織者正透過 WhatsApp 傳送協調文件,故要測試劉的邏輯,又認為「從來不用 WhatsApp」於本案是「方便的開脫理由(“a convenient way out in this particular case”)」。

劉自願提供電話密碼 惟未能成功解鎖

劉表示,其電話被警方檢取,但如有需要可開啟,供法庭測試。李運騰稱如控方有相反說法,相信已提出證據。午休後,周天行問劉提供其手機密碼,劉表示不反對,但不肯定是否仍記得3年前密碼,彭卓棋面露驚訝張嘴。李運騰一度指劉沒有義務要協助控方,但認為無需提醒劉這一點,多人大笑。

劉其後將密碼寫在紙上交予控方,陳慶偉並指他使用了蘋果手機多年,問會否有指紋或面部解鎖,惟劉指其電話沒有用到。下午小休後,控方表示劉只記得4位數密碼,但電話要6位數密碼才能解鎖,故未能成功解鎖。

劉偉聰重申認為五大訴求可接受但不會參與、不認同但亦不反對

被問是否認識初選組織者,劉稱知道區諾軒名字、認得趙家賢的樣子,而就參與九西初選者,他認識何啟明,因何是其九西區議會同事,兩人辦事處距離近,何不時會來跟他談天;他亦認識岑子杰,指岑會邀請他參與同志活動。劉亦知道毛孟靜、黃碧雲、張崑陽的名字,但不認識馮達浚,並指張崑陽與他同樣曾參與港大辯論隊。

劉並表示,不記得戴耀廷在首次會議有否提五大訴求,但有提也不出奇,因是當時流行(currency)的。周天行指,劉當時是反對(against)五大訴求,惟劉指那不準確,強調他是認為可接受(agreeable)但他不會參與(engage),指他不反對並尊重別人有這個立場。

控方展示「35+計劃」文件,提及凡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才能參與初選協調,指似乎與劉的想法相違。惟法官李運騰指,劉是認為五大訴求可接受,只是他不會爭取,陳慶偉亦指劉不認同(subscribe to),但亦不反對。

劉稱無讀過戴耀廷《蘋果日報》文章、不看別人Facebook

劉在盤問下亦確認,辦初選期間不曾讀過戴耀廷在《蘋果日報》刊出的文章,重申除〈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外沒讀過戴的中文文章,而他不看《蘋果日報》,只看董橋逢周日的專欄。周天行指他有使用 Facebook,惟劉指其 Facebook 只是用作區議會工作,由其議辦營運,他不看別人的 Facebook,並直至收到控方文件夾才讀到戴耀廷和區諾軒等人的 Facebook 帖文。此時李運騰主動表示,他也不看別人的 Facebook,陳慶偉說他也不看,指法官不准在 Facebook 發文,亦指他沒有 Instagram 帳戶。

劉稱僅讀過6.9記者會報導、無與何啟明討論協調會共識

至於初選組織者曾辦過的記者會,劉稱對3月26日記者會不知情,而他曾讀過6月9日記者會的報導,但沒看過該記者會,對其他記者會亦不知情,亦無收過其他計劃的訊息,劉並於6月報名參選。劉盤問下表示有與何啟明談及初選,但主要關注最終誰會勝出,沒有談及協調會議達成的共識。他亦不同意交表時知道35+計劃共識是取得立會過半,以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

劉稱無要求刪「墨落」簽署因「唔知咁大鑊」 控方:你現在知道了

就「墨落無悔」聲明,劉盤問下表示,當時沒有興趣找出聲明提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是什麼,而他僅出席首次九西會議,當時沒達共識,事後亦無獲訊息初選有重大改變。劉亦認為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字面意思,是指有一系列的權力可用,但沒有說明必須用哪種權力。周天行質疑字面並沒有說明該些權力是「可用可不用」,法官打斷指可留待陳詞。

image05 ▲ 周天行

劉曾供稱不知道其名字為何出現在聲明,同意事件對他仍是「謎團(mystery)」。周天行今再問這至今對他仍是「謎團」?惟周發問時誤稱作「不幸(misery)」。劉反問「是 mystery 抑或 misery?」,並稱認為兩者皆是,「這對我來說既是謎團亦是不幸。」

劉續重申,當時沒有要求移除其名字,因若要求移除,便會被理解成反對五大訴求,形同「選舉自殺」,故他做法是沉默應對,沒有表示支持聲明。周天行指,他不一定會被以為反對五大訴求、可以只顯示為不同意「墨落無悔」,惟劉認為文字很容易被人誤會和誇大,故選擇不要求移除名字,指屬風險管理。

劉並指,事後回看,「我當然應該要求移除我的名字」,但引何啟明早前證供稱:「我哋都唔知咁大鑊㗎嘛。」何啟明發笑。周天行續望着劉偉聰說:「那你現在知道了。(“Now you know.”)」,被告席傳來低聲的「嘩」,亦有人發笑,陳慶偉說:「Thank you.」

image06 ▲ 劉偉聰(左)、何啟明(右)

論壇問何啟明簽「墨落」 劉稱若被問會表明無簽、初選非「你死我活」想對手發亮

此外,劉偉聰曾於選舉論壇表示:「啟明兄,喺深水埗呢,我就知你第一個走出嚟就簽我哋個參選嘅聲明,咁我想知,你點解咁勇呢?」劉主問時主動澄清當時說錯了,「我哋」應指「你哋」。

控方質疑若劉擔心會曝露他沒有簽署聲明,為何在論壇又主動提及;李運騰續指問題應是,若劉不想強調他沒有簽署聲明,為何主動提起?劉主問和盤問下均表示,望提供機會讓何啟明在論壇「發亮(shine)」,解釋因過往民協或予人守舊或過時的印象,但何願展示勇敢的、年輕的形象,故特別提及聲明讓何能表現自己。劉並表明,他自從發現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後,已準備好若有人問及,而他無法隱瞞其立場,「我就會表明我沒有簽署。」

控方問,若劉真的認為「墨落無悔」只是「陳述明顯的事實」,那為何要以「勇」形容何啟明?劉重申,因何簽署聲明,在他看來是與本土派有連繫,並展示勇敢、進步的形象。

李運騰亦問,劉既然認為勝算不大,為何仍想競爭對手在論壇「發亮」?劉指雖然他不是完全無私,「但若有更多人進入立會,對香港來說不是壞事」,他亦認為初選不是「你死我活」,想人們展現最好的一面。李運騰問,所以劉當時認為何比起他是更適合、勝算更高的候選人?劉同意何有更多支持者、勝算更高,至於是否適合就由選民判斷。

劉稱不知義工為九西群組成員亦無要求加入、得悉其他參選人主張但忘具體內容

劉偉聰續在盤問下重申,《國安法》後有讀過戴耀廷回應初選合法性的報導,但無為意戴稱35+計劃目標是取得立會過半,否決預算案令政府問責。周天行問有沒有人告知他初選的合法性,劉說沒有,他亦沒有問,李運騰提醒控方「記住他的專業」。

劉盤問下並表示,他不知道九龍西於6月設立「35+計劃九龍西訊息發佈區」的 WhatsApp 群組,亦不知道其核心義工 Victoria Wong 是群組成員,也沒有要求她加入,是直至控方現時告知才得知。控方指 Victoria Wong 曾於群組發言數次,包括票站事宜,劉指曾獲她告知相關事宜,至於其他群組的訊息,劉指他不知情。

控方最後就其他九西參選人單張發問,其中何啟明單張在「點解香港人需要『民主35+』?」下,提及「取得全面否決權,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張崑陽單張提到民主派密鑼緊鼓辦初選協調爭立會過半,「以行使否決權,阻截政權予取予求」;岑子杰亦有提到否決權以爭五大訴求,問劉是否知悉。劉表示他曾閱讀其他參選人政綱,知道大概的立場,但不記得具體內容。

控方最後指,劉與其他被告串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劉表示不同意,亦否認曾收過九西的協調文件初稿和最終版本。

劉稱無用WhatsApp是他選的生活方式

控方盤問完畢後進入覆問。劉表示,他不會說這是覆問,但因看到法庭關注他不使用WhatsApp,故希望說明:「我家中沒有電視、我家中沒有電腦,我只有書本、音樂和兩隻貓,這不是邏輯的問題,這是我選擇的生活方式,沒有其他補充,感謝法官閣下的耐性和忍耐。(“I do not have a TV set in my home, I do not have a computer in my home, I only have books, music and two cats, it’s not a matter of logic, it’s a chosen way of living. I have nothing to add. I’m most grateful to my lord, thank you for your lordship’s patience and tolerance.”)」

劉偉聰完成2天盤問。代表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續表示,黃決定不會作供,亦不會傳召證人。料下周一將由前民協主席施德來作供。


案件編號:HCCC69/2022

Made with by Agora